研究會介紹
研究會章程
合肥市品牌戰略發展研究會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合肥市品牌戰略發展研究會。
第二條本會的性質:是由全市社科界、政策研究和新聞出版界、高等院校、政府、企業等單位和積極從事研究品牌發展戰略的同志自愿結成的非營利學術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政策、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開展品牌發展戰略研究,為建設大湖名城,創新高地城市品牌作出積極貢獻。
第四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合肥市經信委、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合肥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秘書處設在合肥政務區萬達廣場8-辦2216室。
第二章 業務范圍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ㄒ唬╅_展課題研究和學術交流;
?。ǘ┙M織學術培訓,舉辦知識講座,開展業務咨詢;
?。ㄈ┚庉嫵霭姹狙芯繒坝嘘P書刊;
?。ㄋ模┡e辦品牌戰略發展高峰論壇和相關文化經貿交流活動;
?。ㄎ澹┱J真完成黨和政府交付的工作任務;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種類主要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擁護本會的章程;(二)有加入本會的意愿;(三)有志于從事品牌戰略發展研究的,并取得一定成就的人士;(四)注重品牌文化建設的單位和企業。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ㄒ唬┯杀緯T介紹;(二)提交入會申請書;(三)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四)由研究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緯倪x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二)參加本會的活動;(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五)在本會會刊上發表文章的優先權;(六)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绦斜緯臎Q議;(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四)按規定交納會費;(五)向本會通報研究成果,提供有關論文資料,或在論壇會上作報告。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ㄒ唬┲贫ê托薷恼鲁?;(二)選舉和罷免理事;(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四)決定終止事宜;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市經信委審查并經市民政局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ㄒ唬﹫绦袝T大會的決議;(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組成,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常務理事會,商討重大事宜,再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猿贮h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市經信委審查并經市民政局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市經信委審查并經市民政局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偌椭鞒掷硎聲?;(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第二十六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洲k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六條 本會經費來源:
?。ㄒ唬M;(二)捐贈;(三)政府資助;(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市經信委和市民政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六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十五日內,經市經信委審查同意,并報市民政局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協議。
第三十八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2013年元月18日第一屆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自市民政局核準之日起生效。